大都張貼在中小學校園外或同志酒吧附近牆壁和路燈柱上的這些帖子雖然只有明信片大小,但上面引自《可蘭經》第59章的告誡卻不輕:「恐懼真主吧,主的刑罰確實嚴厲」。
就此,多年來一直力促同性戀權益的彼得·塔切爾(Peter Tatchell)呼籲當地穆斯林宗教和社區領袖出面譴責這類煽動仇恨的宣傳。
身為同性戀者的專欄作家約翰·哈里(Johann Hari)則敦促社會輿論徹底打開言誡,辯論穆斯林群體內存在的恐懼厭惡同性戀(homophobia)的觀念。
友善的地方
倒退幾十年,在許多英國同性戀者,至少是男同志的心目中,穆斯林世界曾是個友善的地方。
那時,同性戀在英國是違法的,要坐牢的事情,而到了阿拉伯穆斯林國家,氣氛卻寬鬆和諧,男性相愛得到社會的縱容乃至認可。
塔切爾說,「同性戀禁區」的紙貼是原教旨主義者用來攻擊同性戀等群體的,受到最直接威脅的是穆斯林人去中的同性戀者。
相傳60年代好萊塢大片《阿拉伯的勞倫斯》 (Lawrence of Arabian)中心人物便曾與他在土耳其考古時的助手薩利姆·阿赫邁德(Salim Ahmed)相愛並同居,在薩利姆1918年感染霍亂去世後勞倫斯曾寫下感人的情詩。
到了20世紀中葉,英國和其他歐美國家的同性戀者,包括作家和演藝名流也喜歡去摩洛哥等地方放鬆一下,飽享溫暖陽光和熱情笑臉的沐浴。
兼容餘地
抒發同性愛情的詩句在穆斯林世界的文學著作裏有上千年的歷史,古波斯詩人莪默·伽亞謨(Omar Khayyam,又譯海亞姆,1048-1122)的《魯拜集》便是其一。
然而《可蘭經》同猶太教和基督教的《聖經》一樣不乏看起來是明顯斥責同性戀行為的內容。儘管如今有些虔誠的信徒認為教義在新的時代應做新的詮釋,但在英國穆斯林當中佔主導地位的觀點對此並無兼容的餘地。
兩年前的一項對比穆斯林和其他人群觀念的民意調查發現,英國穆斯林完全不認可同性戀關係:他們當中接受調查的500人居然沒有一個認為同性關係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
相比之下,法國穆斯林卻有35%認為可以接受同性關係,德國的數字雖比法國低,但也比英國開放許多。
譴責
儘管如此,在「無gay區」紙貼風波之後,英國穆斯林理事會(Muslim Council of Britain)和東倫敦清真寺都順應活動家塔切爾的呼籲,出面譴責了張貼者的行為。
東倫敦清真寺和穆斯林中心的負責人迪瓦爾·汗(Dilwar Khan)說,他反對煽動任何形式的的仇恨,包括對同性戀的仇恨,理事會的聲明也表示反對歧視任何群體,並反對針對任何人群的暴力。
「這樣的紙貼是錯誤的,違背了伊斯蘭有關尊重鄰居的教義。」
治表不治本
紙貼出現最集中的陶爾哈姆萊茨城(Tower Hamlets)是穆斯林人口集中的城區,區長本人就是穆斯林。他同樣譴責了紙貼,地方政府現在也已清除了街頭的帖子,並表示正與警察合作搜尋張貼的人。
不過,在專欄作家哈里眼中,這些卻怕是只能算作治表不治本的行動。
英國19世紀中葉出版的愛德華·菲茨傑拉德(Edward Fitzgerald)譯本《魯拜集》鑒於英國國情,淡化了書中同性愛成分。
他上周撰文呼籲探明為何當今英國社會裏的其他人群當中有58%的人認為可以接受同性戀,而在穆斯林中的接受度卻是0%,並且主張通過教育和其他手段改變這種狀態。
泛濫成災
根據哈里的分析,問題之一是人們往往出於同情心而不願意挑戰穆斯林當中的偏見,因為穆斯林少數民族本身已經在英國社會中遭遇到不少偏見和歧視。
「他們受到警察的騷擾,被拒絕就業機會,在街頭受到辱罵,而且在電視上還要經常看到國外的穆斯林遭到我們政府的肆虐。」
他說他本人就這些題目寫過不少揭露和譴責的文章,但如果同性戀者因為自己能夠體諒穆斯林受到壓抑就不去正對現實,「那只會讓他們在封閉環境中滋生的意識泛濫成災」。
自我更新
哈里說,當今「穆斯林文化」確實充滿了對同性戀的偏見和排斥。但30年前的英國文化也是如此。
「不過文化不是一成不變的,而總是在不斷地自我更新。」
他主張推動這種更新。但怎樣推動?他說首先就得承認問題的存在,「而不能以文化傳統為借口,縱容偏見和謬誤」。
新聞來源: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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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同性戀傾向、同性戀行為、同性戀運動
沒有同性戀基因。同性戀不是天生的。(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少數人在某些時間(特別在成長階段),因著身心對某些家庭和社會環境因素的獨特反應,而產生了同性戀傾向。(同性戀問題概述)
有同性戀傾向,不一定就要進行同性戀行為,正如每個人都有各樣的傾向,卻可以選擇是否按著這些傾向進行相應的行為。
曾經有同性戀傾向的,不一定長期都繼續有這傾向。
曾經有同性戀行為的,不一定長期都繼續進行同性戀行為。(前同性戀者,性取向改變)
同性戀行為危害健康。(同性戀行為危害健康)
廣義基督教(同性戀與廣義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猶太教、儒教、道教的教導都不認可同性戀行為,以及男女結合的婚姻以外的任何性行為(同性戀與宗教)。這些教導跟對任何個人的歧視無關,而牽涉信仰和道德問題。
同性戀運動起初可能是為了保護同性戀者,但在一些地方將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之後,同性戀運動得寸進尺,爭取淩駕一切的特殊權利將同性戀價值觀強加給所有人(權利、道德等問題):
-以反歧視為借口,要以法律壓制任何對同性戀行為的不認可或負面的言論,扼殺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同性戀運動壓制自由)
-要在學校和課本強制進行洗腦教育。(同性戀運動的洗腦教育)
-要重新定義婚姻,以推動「同性婚姻」。這對社會(同性婚姻的問題-社會)、育兒(同性婚姻的問題-育兒),以及其它(同性婚姻的問題-其它)方面產生極其深遠的影嚮。
「男女同性戀者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模式,卻沒有權強迫我們所有人贊同他們,也沒有權為我們所有人重新定義婚姻。」
不是每個有同性戀傾向、或現在或曾經有過同性戀行為的人都願意被同性戀運動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