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與疾病管制局今日會議報告-關於部分負擔一事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與醫師們還有各界專家學者討論出的結果,以後愛滋病感染者就診時需要開始負擔基本的門診及藥物費用,原則上是按照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的方式,與一般民眾收費無異。



以下是負擔金額一覽表:



門診基本負擔
醫院層級
部分負擔
掛號費*
醫學中心
360

區域醫院
240

地區醫院
80

診所
50

掛號費視各醫院規定不同而有不同收費


門診藥費負擔
藥費
部分負擔
100以下
0
101~200
20
201~300
40
301~400
60
401~500
80
501~600
100
601~700
120
701~800
140
801~900
160
901~1000
180
1001以上
200














以成大醫院為例(成大醫院為醫學中心等級),門診掛號費為150元,加上門診基本部分負擔360,加上藥費部分負擔200共為710元。如果是持開藥天數超過28天以上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籤的話,免除門診藥費負擔200,所以需要510元。

如果舉例來說:

  1. 您是單次門診,沒拿藥:掛號費150+門診部分負擔360→510元
  2. 您是固定門診,有拿藥:掛號費150+門診部分負擔360+藥費部分負擔200→710元
  3. 你是固定門診,有拿藥,持慢性病處方籤並開立天數28天以上:掛號費150+門診部分負擔360→510元

狀況2跟狀況3的差別是,狀況2主要是出現在開始服藥或者是整體狀況不穩定,需要回診讓醫師確認服用藥物後的情形或身體的狀,就需要710元。等到醫師認為情況穩定到可以持慢性病處方籤拿藥之後,就可以免除藥費部分負擔200元,共需負擔510元。

未滿18歲的青少年及兒童及住院病人皆免部分負擔,其他視經濟狀況需要免部分負擔者則需進一步評估(評估機制及標準還需研議)。疾管局一直努力與藥商協談藥價,同時很努力引進學名藥進入台灣,但是預估學名藥引進需要至少二年的時間,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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