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纏訟十年 沃爾瑪性別歧視案大決戰


美國最高法院29日開庭審理零售巨擘沃爾瑪(Wal-Mart)被控性別歧視一案,沃爾瑪公司代表將出庭應訊,並要求最高法院駁回這樁纏訟十年、美國史上最大宗的性別歧視集體訴訟案。
沃爾瑪女性員工出庭時也將提出反駁,要求法院繼續審理這樁官司。她們指出,自1998年下半年開始,沃爾瑪3,400家店面的女性員工薪水就比男性員工低,升遷機會也比較少。


這次開庭的討論焦點是,十年前提出訴訟的一小群由沃爾瑪接待員杜克絲(Betty Dukes)領頭的女性員工,是否能代表沃爾瑪過去與現在的美國數百萬名女性職員提出集體訴訟。

最高法院預料可望在6月下旬做出裁決,其結果可能為將來的職場歧視訴訟立下判例,為眾多代表女性、少數族群和殘障人士且被籠統定義為「集體訴訟」的案子開路,包括好市多(Costco)面對的性別歧視案在內。

代表沃爾瑪出庭的辯護律師包楚司(Theodore Boutrous)表示,沃爾瑪的女員工職務各不相同、在不同分店工作,共通點不足以整合成單一一樁集體訴訟。

代表女性員工的原告律師賽勒斯(Joseph Sellers)則將力爭,說明這樁訴訟是基於廣泛證據,應該繼續審理。

這樁官司源起於2001年6月19日,當時杜克絲與五名在職或離職的沃爾瑪女員工代表其他女性職員對沃爾瑪提出告訴,指控公司在薪水待遇與升遷機會上歧視女員工。其中一名原告娃諾斯基表示,當年有位男主管要她打扮漂亮點,最好多化妝、少穿一點,還經常對女性員工大吼大叫,對待男性員工的態度則迥然不同。

根據路透報導,沃爾瑪創辦人華頓(Sam Walton)1992年曾說,傳統經營方式就是無須重用聰明漂亮的女職員;原告律師表示,沃爾瑪在2001年面對官司後,才改變這項做法。

女性團體計劃到法院場外示威抗議,表達她們對沃爾瑪女性員工的支持。她們認為若沃爾瑪打贏官司,將代表職場女權大倒退。

商界人士表示,倘若沃爾瑪敗訴,大型企業面對職場歧視官司將更加脆弱,也可能降低集體訴訟提告的門檻。大型集體訴訟讓被告團體控告企業更加容易,昔日已有不少菸草、石油與食品業者因而支付龐大賠償金。

法律專家與財經分析師表示,即使沃爾瑪輸掉官司,以沃爾瑪去年銷售額逾4,000億美元、淨利160億美元來看,仍足以負擔龐大賠償。

【2011/03/3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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