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8多位來自亞洲各國的醫學生,以行動劇表達愛滋「反歧視、去污名、拼知識」的訴求。
台灣目前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讓愛滋感染者因病受歧視影響就學、就業時有申訴管道。但社會對此類疾病的歧視與誤解亦相當嚴重。2010年,一位20多歲的女性小瑜應徵獲派到一家醫院當清潔工,但當公司發現她是愛滋感染者,馬上將其解僱。情況稍好的是,當年台北市衛生局接到申訴之後,開出第一張企業違反愛滋感染者工作權罰單,罰該公司30萬元。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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