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I:不利少數者權益 哥斯大黎加法院反對公投同性戀議題

RTI:不利少數者權益 哥斯大黎加法院反對公投同性戀議題

哥斯大黎加憲法法庭10日以5票對2票的表決結果,反對將同性戀者「民事結合(civil union)」的問題,交由公民投票決定。圖為代表同性戀的彩虹旗。


哥斯大黎加憲法法庭10日以5票對2票的表決結果,反對將同性戀者「民事結合(civil union)」的問題,交由公民投票決定,認為這麼做將對居少數的一方不利,而且此事屬於立法議題,無關選舉事務。


哥斯大黎加預定在今年12月5日舉行市長選舉,在天主教教會的支持下,哥斯大黎加選舉委員會準備同步舉行公投,將「是否同意同性戀者進行民事結合」的問題,交由全體公民決定。哥斯大黎加的大多數人口信仰天主教,一般預料,公投結果將會反對給予同性戀者這項權利。

哥斯大黎加憲法法庭認為,公投屬於多數決,然而在哥斯大黎加,同性戀者屬於少數社群,也是受到歧視的目標,需要當局保障他們的權益;同性戀者的權益不能由多數決來決定,因為這屬於立法議題。

有關同性戀者民事結合合法化的立法草案,早在2008年就送達哥斯大黎加國會,但是至今仍被凍結、沒有進入審議程序;預料憲法法庭的這項裁定,將會重新開啟對相關議題的辯論。

在拉丁美洲,包括烏拉圭和哥倫比亞在內,一些國家早已准許同性戀者進行民事結合。

墨西哥最高法院5日裁決,首都墨西哥市的同性戀婚姻法合乎憲法規定;這項裁定打敗了總統卡德隆領導的保守派政府。

此外,阿根廷總統費南德茲於7月21日簽署同性戀婚姻法,使得阿根廷成為第一個准許同性戀者結婚的拉丁美洲國家;9天之後,2名同性戀男子在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正式結合,成為第一對合法的同性戀「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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