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法律未保障 台灣同志人權路漫長

公視:法律未保障 台灣同志人權路漫長


記者林珍汝蔣龍祥台北報導
相較於冰島的女同志總理、可以合法結婚,台灣政壇對同性戀的態度、顯得封閉許多;在一些新聞當中、同志傾向被拿來當做諷刺當事人的話題。就算是民間已經有三對同志伴侶、號稱公開結婚,但因為在法律上不被認同、生活上也出現許多外人難以想像的困擾。


結婚五年了,談起另一半還是充滿甜蜜,在愛的小窩裡、婚紗照隨手可及,他們是台灣第二對公開結婚的同志伴侶,但生活上卻面對許多問題。

到現在法律上還是不被承認,別說不能領養小孩,連共同買的房子,都沒有繼承權。

爭取婚姻合法的路,不知道有多漫長,敬學跟阿緯說他們不會放棄,但長年推動同志婚姻的民間團體,卻沒那麼樂觀。

走上街頭、勇敢出櫃,性別人權協會指出,台灣民間的同志運動雖然越來越盛大,但行政跟立法部門卻是一碰上同志議題、就充滿曖昧,連最基本的表態都做不到,更別說何時才能爭取到同志平等的公民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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